近期,豫海達公司因部分產品自稱為功能食品,卻在銷售過程中被當作藥品宣傳和銷售,引發了廣泛關注。這不僅涉嫌虛假宣傳,還可能對消費者健康構成潛在風險。
功能食品與藥品在法律和監管層面有著明確的界限。功能食品通常指具備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,不能宣稱治療或預防疾病;而藥品則需經過嚴格的臨床試驗和審批程序,具有明確的治療作用。豫海達公司的部分產品,如某些口服液和膠囊,在宣傳中夸大功效,暗示其能治療高血壓、糖尿病等慢性疾病,誤導消費者將其視為藥品購買。
此類行為不僅違反了《食品安全法》和《藥品管理法》的相關規定,還可能導致消費者延誤正規治療,造成健康損害。市場監管部門已介入調查,若查實違規,豫海達公司可能面臨罰款、產品下架甚至吊銷許可證的處罰。
針對這一亂象,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應提高警惕,注意查看產品批準文號,區分“食字號”和“藥字號”。同時,企業應加強自律,嚴格遵守法律法規,確保宣傳內容真實、科學。政府部門也需加大監管力度,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行為,維護市場秩序和公眾健康。
功能食品冒充藥品銷售的問題不容忽視。只有通過企業誠信、消費者意識和監管執法的共同努力,才能構建一個安全、透明的醫藥市場環境。